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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发区“八必拆”全力推进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
日期:2017-03-24 来源: 南浔时报 浏览次数: 字号:[ ]

  一条条警戒线被拉起,一排排队伍整齐排列,3月21日上午,开发区东迁村民兴街和兴迁路交叉口,来自开发区、城管、公安、国土等单位的工作人员正在参加东迁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誓师大会。

  “从今天起,我们确保20天内拆违223处整治点,全面消除东迁老集镇主要道路、主要河道沿线的各类违法建筑、违法广告牌、遮阳棚等,8个月内全面打造设施完善、环境优美、秩序井然、特色鲜明的‘美丽城镇’。”在现场,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吴斌亮出了这次环境整治的目标。

  东迁集镇建成时间久远,人口集中,是经营业主集聚地,环境卫生、交通秩序相对较差。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作为今年全区十大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,开发区计划通过全面实施“一强三整治”,彻底改变东迁集镇建筑风貌破旧、交通秩序拥堵、环境卫生脏乱差的局面。

  大会结束后,工作人员立刻来到民兴街。这里沿街乱搭现象严重,几乎每户都在屋外搭设了长3米的蓝色彩钢棚,用以停放车辆、摆放货品等,不仅占用了道路、影响通行,还影响了城镇形象。

  执法人员到场后,立即帮助屋主清理现场物品,拆违工人拿着工具逐一将顶棚卸下。当天,共拆除民兴街违建300余平方米、店招30余个、广告牌20余块。

  据了解,为进一步推进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,开发区研究制定了“八必拆”工作方案,即沿街、里弄、新村内未经审批擅自搭建的建(构)筑物必拆;未经审批,利用建筑物之间的间隙或突出建筑物之外悬空建造的建(构)筑物必拆;未经审批,依附于房屋外墙的建(构)筑物必拆;占用道路(包括人行道)的建(构)筑物必拆;沿街搭建的遮阳棚必拆;占路(包括人行道)经营的摊位必拆;擅自搭建影响市容的店招、广告必拆;其他擅自搭建的、影响建筑外立面效果的建(构)筑物必拆。

  目前,已完成东迁集镇整治范围内主要道路两侧共273处各类违建的排查、取证与建档,并对“八必拆”政策进行宣传,开发区城管执法中队同步发放限期整改通知书,逾期不拆的将予以强制拆除。接下来,工程建设将以“8+X”为载体,通过管线下埋、立面改造、沿街店面整治、完善环卫设施、规范车辆停放、塑造标志性景观等项目提升,改善东迁整体形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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