浙江省企业信用促进会近日公布2017年度省级信用管理示范企业名单,全省共有191家企业上榜。我区的湖州南浔鑫江医疗器械设备有限公司被新认定为2017年度“浙江省信用管理示范企业”,浙江方圆木业有限公司获得续展,有效期三年。
省级信用管理示范企业是2006年省促进会立足引导企业“外树信用形象、内强信用管理”的理念,从实际出发,通过专家培训、现场考察、同行交流等形式在全省范围内指导申报企业加强信用风险防范、树立良好企业信用形象,引导企业建立信用管理制度的一项举措。
据悉,省信用管理示范企业自授予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。有效期届满3个月前,企业应提出续展申请,由浙江省企业信用促进会重新确认;符合条件的,有效期续展三年;逾期未申请续展的,有效期届满后自动失效。
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被认定和续展的企业要继续完善企业信用管理制度,加强企业信用文化建设,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,为“信用浙江”建设作出贡献。